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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何雅柔 见习记者/郭晓桦 通讯员/岳青)4月26日,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269个集体、745名个人获表彰。

其中,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授予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团委等11个团组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团委等82个集体“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广州南沙海事处团总支等10个团支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消防救援站等166个集体“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538名同志“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7名同志“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决定》指出,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持续深化“三力一度两保证”工作格局,全省共青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走在全团前列。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党的领导下,广泛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疫情防控、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青春力量。

以下为获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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