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檀扒爷

京报网3月31日消息,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保监会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全面部署。

一方面,省会、计划单列市先行,然后其他城市跟上;另一方面,同一银行金融机构率先实行,然后逐步跨行实行。


(资料图片)

没啥好说的,“带押过户”时代,来临了。

据报道,现在已经有包括京深、江浙、山西等15省100多个城市在这么做,规模很大,《通知》一出想必扩散的会更快,意图也很明显,就是进一步刺激楼市,让市场活跃。

但说是这么说,大多数人对这个操作还是比较陌生的,我们通过几个方面稍微了解一下。

为啥一个楼市相关政策会由自然资源部发布?

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

“带押过户”的好处是什么?

这个和以前说的抵押过户应该是差不多意思,比如A贷款买房后未还清贷款就再交易给B,又或者是A购房后,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或个人用于其他贷款,没还清之前又进行交易。

但不管哪种,以前的话A都无法直接把房产过户给B,要先把钱还清,然后再继续下一步,一码归一码,B如果要贷款的话步骤更多。

这样听起来很有条理,但是很明显对资金要求比较高。要知道有时就是因为没钱了才会选择卖房回血,结果先还钱一条直接卡死,A回不了血,B买不着房,当然B可以首付给A垫资。而A如果去找第三方机构比如担保公司垫资赎楼的话,则会产生担保费等额外的费用,反正很磨人。

那现在可以“带押过户”了,问题相对来说就简单了很多,流程简单化,时间也少了,当然这一切可能是有前提的,后边再说。

“带押过户”贷款谁还,利率怎么算?

这俩问题去年10月宁波不动产登记中心有专门回答过,第一点A未还清的贷款,在过户后谁继续还?宁波的回答是由B向银行继续还款。

而利率方面,很多人肯定关心的是如果AB两人的利率不一样咋办,比如一个固定利率,一个LPR加点,宁波的回答是按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利率计算,跟原来A的利率没关系了。

当然要注意的是,《通知》中提过因地制宜,因此上述可能只是宁波的处理方式,各地要看自己政策。

“带押过户”有没风险?

新京报在去年11月18日的报道中就列出了几个可能的风险点,比如购房者也就是B需要注意,买卖的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产权人的问题,而银行则要注意居住权和抵押权之间是否会出现一些冲突。

而我个人的想法是,以前抵押过户的情况中,是会出现卖房也就是A继续还款,B不用还款,但是购买的房屋是存在“瑕疵”的,这意味着,一旦A还不上,B手上的房子依旧面临法拍的风险。

还有比较极端的一种,比如房价遭遇腰斩了,贷款都比房价高了,这种情况下要咋弄?(当然一般也不会有人接盘吧......)

关于“带押过户”的模式,《通知》中给出了下列三种,如图:

图片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

按照新晚报的消息,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现在有成都、武汉、珠海和清远等城市在用;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是江苏、重庆、济南和深圳等地在用;抵押权变更模式是广州、青岛等,感兴趣的可以看下自己的所在地用的是啥。

而就在两部门官宣的时候,北京也非常适时地宣布,正式在北京启动“带押过户”模式。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第一财经的消息,北京“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是有前提的。

第一,得是北京的个人二手房; 第二,买家要么全款,要么商贷; 第三,卖家还没还清的贷款,必须是商贷或者是组合贷款中的商贷; 第四,买卖的房产在辖内商业银行设立且仅存一次有效抵押。

我相信大多数城市会设立一些前提,就像上边提到的一样。

同时,北京的流程中还提到,银行不可以因为“带押过户”的办理,而向客户收取额外的担保费或者服务费。这一点和网上一些在别的地区实际探访的结果不一样,有的银行似乎还是要担保费用的。

不难看出,“带押过户”已经成了大趋势了,加入进来的城市越多,细则也就会变得越完善,时间少不说,交易成本也变得更低,等跨行也实现的时候,这毫无疑问会是刺激如今楼市的又一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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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檀扒爷编辑: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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