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子卿出品| 消费金融频道

对于一个负债且频繁被催收的人来说,如果现在有人告诉你,只要支付欠款四分之一,就能帮你搞定所有的欠款,你会不会很心动呢?


(资料图片)

近期,在一些微信群、贴吧、直播等渠道,这种2.5折处理100%债务的讨论愈演愈烈。一部分从业者认为,这是个贷不良转让试点带来的福利,是一项国家政策;另一部分金融机构从业者认为这是继续收割债务人的套路,一时间关于解债的合法性讨论此起彼伏。

拒绝公检法从业者做解债

“49万债务申请2.5折核销,律师审核通过,恭喜,直接省35万。”近期,一则2.5折核销银行信用卡欠款的朋友圈引起「消费金融频道」的注意。

图片内容可以看到,这名欠款人共欠花呗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合计49.0253万元。

若真按照朋友圈内容进行2.5折核销,那么欠款人只需要还款约12.27万元,对于欠款人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但是这些解债的公司到底是如何“帮助”欠款人做到让借款公司松口的呢?

根据公开内容,这些解债类公司会在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直播等公开渠道宣传2.5折解债,吸引债务人进行咨询。

在建立联系之后,相关人员会让债务人上传征信报告审批是否能做。在他们的叙述中,这是国家对于债务人的帮扶政策,帮助债务人翻身上岸。

根据多数解债类公司的口径,这种2.5折处理100%债务主要是依据《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因为银行等机构将个贷不良资产3折甚至1折贱卖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为尽快收回资金,于是选择通过2.5折核销。

甚至有些解债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不良资产执行办事处的,是帮助国家消除债务泡沫,不赚债务人的钱。

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消费金融频道」通过多番查询发现,我国并没有设立不良资产执行办事处这种部门,而解债口中提到的官方文件主要是为了拓宽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处置渠道,缓解传统方式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理速度慢、效率不高等情况,并非这些解债类机构所说的福利政策。

从金融机构贷后不良处置顺序来说,逾期M1至M3之间的债权,金融机构会通过自行催收等方式尽可能地将可能回款的债务催回。M3+的也会通过委外催收再进行一遍催收。

即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后面将债权低价转让给了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也不会轻易对债权人进行债务减免。从现实来看,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拿到的长账龄债权可能半数以上都是失联人员,他们要从极少部分可能回款的债务人中赚取利润,也不可能推出所谓的2.5折清账的福利。

此外,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属于金融活动,必须持牌经营,目前我国仅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东方、长城、信达和华融和59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市面上绝大多数的解债公司均不属于其中,严格来说属于违法经营。

从解债类公司提供的人员限制图中也能看到这一点。

解债公司给出了12种不可处理的债务情况,包括负债低于10万;公检法、银行、医生、教师、公务员(在职);子女考取公检法、公职需要政审不建议优化;私人债务等情况均会被债务优化公司拒之门外。

这也就表明,解债类机构欠债少和高知人士的生意不做,不排除是担心套路被识破的可能。

涉嫌非吸和传销

即使抛开解债类机构本身是否合法这点不谈,其运作模式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当债务人进行咨询时,首先要付一笔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费用用于查询是否符合2.5折清债的条件,即使不符合这笔咨询费也不会退。

当债务人同意进行2.5折结清时,解债类公司会要求债务人支付全款,然后承诺6至18个月就可处理。

以处理欠款30万为例,2.5折意味着债务人要一次性支付7.5万元给解债机构,虽然工作人员保证若解债不成功会全额退款,但对于债务人来说,这么长的时间里变数很多,如机构跑路、未完成解债加重债务等都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此外,在公检法的一些判例中,解债机构并不合法,甚至短期内聚集过多的资金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今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刘某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根据文书,刘某保在2018年1月17日成立了一家名为寿县安泰产权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由其担任法人代表,石某华(另处)担任监事。

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刘某保伙同石某华,以寿县安泰产权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加盟成为河南省安泰众合产权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刘某保、石某华以化解债务、优化资产、稳定社会秩序、享受国家扶持等为理由,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安泰集团“解债”业务。

同时两人利用建立虚假债权转让、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回报等方式,向11名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436000元,造成参与人直接经济损失745686元。

最终,法院判刘某保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近期,多地监管部门也紧急发出相关提醒,表明了解债类活动涉及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

随着我国消费金融的不断普及,个人信用债务问题也在扩大化,这催生了一批以此为生反催收组织、解债机构。

事实上,部分债务管理公司仅能帮助债务人规划,有效和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帮助争取权益,而那些保证能够达到某种效果的,大多数都是为了吸引债务人放出去的烟雾弹,主要目的就是收割债务人,债务人还是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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