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6日讯(通讯员 扬法宣 记者 陈咏)26日,2022年度扬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相关情况,发布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

新闻发布会场

2022年,扬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54件,同比上升5.62%;审结1272件,同比上升30.86%。结案方式上,裁判结案484件,调解或撤诉结案788件、调撤率为61.95%。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全省第一,也是全省唯一改发率连续两年低于1%的地区。全市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商标权案件410件,占30.28%;著作权案件633件,占46.75%。

据介绍,2022年,该市批量维权案件多集中于商标权和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涉及玩具、灯具、日化用品等零售终端以及网络销售商铺等。2022年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1件,主要是商标类犯罪。从商品品类来看,白酒、化妆品、手表、运动品牌服装因其利润较高、市场广阔,系制假售假的高发领域。互联网产业迅猛发展,导致因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来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案件以及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加,对法官的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记者了解到,2022年,该市法院完善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机制,提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业化水平和成效。坚持强化生产源头查处和销售终端教育惩治相结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全面保护格局。依法审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结的涉及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黄珏老鹅)保护不正当竞争纠纷,判决被告赔偿12万元,该案入选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第四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和江苏法院2021年度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吕某等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

2022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吕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与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的许可,从被告人叶某等人处购买“冰墩墩”公仔内芯,后组织被告人童某、余某、郭某、喻某等人生产、复制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立体包挂匙扣,并销售给被告人赵某,累计销售金额人民币56万元。期间,被告人赵某明知从被告人吕某、朱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购买的“冰墩墩”挂匙扣系侵犯他人著作权产品的情况下,仍销售至江苏扬州、山东济南等地,累计销售金额人民币5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告人吕某分别与被告人童某和余某、被告人叶某、被告人喻某和郭某实施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其中,吕某系主犯。一审法院分别以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等刑罚。

一审判决后,原审被告人吕某不服,认为量刑过重,应适用缓刑。扬州中院法官对上诉人进行释法工作后,上诉人对一审判决表示服从,息诉服判,自愿撤回上诉。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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