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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25日从银保监会获悉,上市保险公司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3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简称“新金融工具”)和2020年1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简称“新保险合同”)两个新准则。经过认真准备,上市保险公司具备了实施两个新准则的条件,总体看将有利于保险业稳健运行,回归保险保障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分别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要求基于历史损失信息、当前信息和未来预测信息,对预期信用风险损失进行估计,并计提减值准备。

新保险合同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原准则下保费收款一次性全额确认为收入,新准则下保费收款在整个保险期间逐期确认收入,并剔除其中的现金价值成分。二是原准则下负债评估的折现率使用750天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收益率曲线变动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使用即期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折现率,收益率曲线变动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三是新准则按照利润来源,区分承保业绩和投资回报业绩分别列示。两个新准则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财务会计、业绩考核等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加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推动保险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具体来看,保险公司持续回归主业,保障属性强的普通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的保费收入占比逐年上升,从2018年的54.5%上升至2022年的72.9%;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2022年每1元保费对应的保障金额为2924元,较2018年提高了54%;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22年末保险资金为实体经济融资超过21万亿元,保险资金投向碳中和、碳达峰等绿色产业超过1万亿元,投向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超过4万亿元;经营效率不断提升,2022年业务及管理费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17.2%,较2018年下降了6.2个百分点;承保盈利能力稳步提高,2022年保险业承保利润410亿元,是2018年的2.71倍,为近五年来最高值;经营性现金流保持充足,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入1.79万亿元,是2018年的4倍。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保险公司实施两个新准则的监管力度,推动保险业持续回归保险保障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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