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洛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无声”的庭审。

“现在开庭!”同往常一样,审判长敲下法槌,庭审正式开始。不同以往的是,这次的法庭现场安静了许多,而公诉人旁边还坐着一名手语翻译老师。

法官提问后,只见公诉人席上的手语翻译老师用手语比画着翻译,将法官的意思传递给被告人;被告人用手比画后,手语翻译老师再将他的意思转述给法官和公诉人。

这是一场特殊的庭审,因为被告人是一名聋哑人,涉及一起盗窃案。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庭审开始前,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提前与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联系,邀请手语老师为其担任翻译,消除诉讼沟通障碍。

与其他庭审不一样的还有这场庭审缓慢的节奏。庭审中,手语翻译老师架起庭审各方沟通的桥梁,法官特意放慢语速,每讲一句话都要等翻译老师准确地传达给被告人,同时将被告人的意思传达给法官。被告人和翻译老师通过手语交流时,审判席上的法官耐心等待,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提供了保障。

当天,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法院用司法关怀和司法温度最大限度为被告人提供诉讼便利,让他“零障碍”参加庭审,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义。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特别是有语言障碍、听觉障碍的残疾人受限于身体原因,在辨别能力、语言能力上或多或少有不足,尽管他们大多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仍会影响参与诉讼的能力。”高新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民法院为他们提供诉讼便利消除诉讼障碍是应尽之责,唯有如此才能充分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让公正义体现在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中。(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李朦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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