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以办公厅名义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在前期社会足球场建设档案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填报开放运营数据,并以地级市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