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是中国的第一位专业的礼学大师,他主张“礼治”或“以礼治国”。历史地看,荀子的“礼治”思想是继承孔子而来,而孔子又是从上古三代总结而来。周公在公元前11世纪“制礼作乐”,第一次创立了中国历史上完备的礼制,孔子最为推崇的就是西周初年设立的这套礼仪制度。但孔子还说过,夏商周三代的礼有前后损益的关系,到周代最完备。可见,中国自有国家以来就一直采用以礼治国的模式。

问题在于,孔子讲礼,荀子也讲礼,他们两个讲的是一样的礼吗?如果从细节上看,很难看得出来。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的礼,在本质上都是为了确立“尊卑有别,上下有序”,这是原则性的方向。不过,因为孔子以仁释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使得孔子的礼学披上了一层温情。孟子的仁政,很好地诠释了孔子以德治国的内涵。这一切,都根源于性善论。但是,荀子就不同,他性恶论使得他所谓的礼治偏离了道德的方向。

礼的内容,既有法律的成分,也有道德的成分。法律是告诉你不能做什么,道德是告诉你应该做什么。由于荀子从人性恶出发,他的礼治只能偏向于你不能做什么,防止人民“越界”。

“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从礼的形式看,祭祀天地、祭祀祖先,在儒家那里通用,但荀子强调“隆君师”,这跟孔子、孟子大不一样。在荀子,圣王就是“君”,“师”是儒者,儒者只能在君的领导下发挥作用,所以,荀子的隆君师,本质上是尊君。

“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尊君和隆父是一贯的,这在孔孟那里都没有这么说话。荀子的观点,为韩非作了铺垫,儒家的“三纲”的源头主要就在这里。谭嗣同说“二千年之学,荀学也”,看到的也是荀子礼学对于君主集权、社会尊卑秩序的维护。

今天也有“礼”。我们要遵守的规则、规范,有的归道德,有的归法律。道德是软约束,法律是硬约束。遇到冲突,道德能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就“打官司”。但道德与法律的界线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我国于2012年修订颁布、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第十二条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也就是重阳节为“老年节”。

现代国家到底是“以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如果你认为是以法治国,那为何西方的选民对国家领导人和官员的人品还提出很高的要求呢?中国为什么还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修养呢?可见,这样的二分法是很难自洽的。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靠政令来管理,以刑法来约束,人民会想方设法避免刑罚,但不以犯罪为耻;让道德来引导,以礼制来约束,人民不仅讲规矩,而且有羞耻心。孔子这个“德主刑辅”的政治原则,应该是一个中庸之道。有人说,新加坡的法治社会就是罚过来的,吐一口痰,罚1000块,但这肯定不是法治社会的全部。我们国家好多年前也试过,比如在火车站,你不小心丢了一张纸,或者吐痰,马上有人过来,罚你五块钱,但后来没有实施下去。梁启超说过,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只是不踩底线,那个国家是没有希望的。不踩底线就是不触碰法律,如果人人都这样,那雷锋就一个也没有了,这跟中国的圣贤传统背道而驰。中央电视台好多年都有《感动中国》颁奖典礼,就是要表扬那些道德情操特别高尚的人,以移风易俗,促进社会的和谐美好。还是孔子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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