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属于春天,古有八风之说。清明风起,天地明洁,谓之清明。
在中华文明早期的时光里,清明是纯粹的农事节气日。后随着节俗的丰富,节日本身的内涵也逐步拓展,由追忆忠烈之士发展至悼念先祖。再后来,看见大地复苏、生机勃勃,人们开始应天时踏青寻春。而踏青,不仅意在山水之美,更在于心怀古老的信仰,以自然的生机激发人的生命活力。
善政护生民
数千年来,国人以“顺天应时”为生活原则,依循自然节律来安排生产与生活。
从《礼记》月令来看,仲春之月,宜顺应养育新生之气,抚养少幼,体恤遗孤,天子选择吉日,令庶民举行社祭。《淮南子·时则训》则记述,季春时节“天子命有司,发囷仓,助贫穷,振乏绝,开府库,出币帛,使诸侯,聘名士,礼贤者”。季春时节,正是青黄不接、粮食匮乏之时。于是执政者推行善政,开仓济贫,并派遣使者带着财帛访慰问地方诸侯,礼聘名士贤人,网罗人才。
不仅国家大政依循天时,日常饮食、婚丧嫁娶一样也有季节性。
《管子·幼官》记载,在清明“发禁”之后,三卯日宜“合男女”,说明早期社会的男女婚配也在国家治理范围之列。
春天,是祈求繁殖的日子。古人认为这种生命传衍的力量来自自己亡故的祖先,春天宜祈求祖先赐予生命的种子。因此,清明逐渐有了祭扫先祖的节俗,并衍生出慎终追远的文化内函
千秋祭先贤
在清明还只是单一自然节气日时,清明前两日被定为寒食节。
寒食起源古代春季改火制度,该项制度与古人对清明以后夏季炎热以及可能引发山火的恐惧有关,人们试图采取禁火寒食的仪式,以预防与缓解可能到来的外在威胁。在寒食节里,人们禁止焚火,食用馓子、冷粥、青团等寒凉食物。在汉魏时期,寒食习俗还主要流传于山西太原一带。至南北朝时期,已在“中国流行”,中原地区包括荆楚一带普遍都过寒食节。传说寒食禁火,还与哀悼春秋时期晋国忠义之士介子推有关,所谓“四海同寒食,千秋为一人”。
至于寒食节到墓地祭祀的习俗,早期文献里并没有记载。到唐代时,寒食上墓已成风气。此俗虽无经典礼仪依据,但统治者不得不追认这一社会事实。唐玄宗正式颁诏,“敕许寒食上墓”。由于寒食节日与清明节气相连,因此唐后期开始寒食清明并称,到宋代渐以清明代寒食,最终寒食名称从节日系统中消失,清明将寒食节俗全部纳入清明时日之中,清明也就兼节气节日于一身了。
中国人自古秉承生前族居、死后族葬的传统,“以时祭之”不断现于典籍记载,但未必在清明节气日前后。唐宋以后,寒食清明成为祭扫叩拜的重要时间。柳宗元在《寄许京兆孟容书》里说:“近世礼重拜埽,今已阙者四年矣。每遇寒食,则北向长号,以首顿地”。王建《寒食行》,以诗绘寒食上墓祭祀情形:“寒食家家出古城,老人看屋少年行。丘垅年年无旧道,车徙散行入衰草。牧童驱牛下冢头,畏有人家来祭扫。”可见,寒食家家祭扫,在唐代已成习俗。宋朝的祭扫,逐渐向清明当日聚集。孟元老回忆北宋东京人寒食清明出城上坟盛况,“自此三日,皆出城上坟,但一百五日(即寒食日)最盛”。《东京梦华录》卷七记载,“寒食第三日,即清明日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埽”。
明代复兴宋朝文化,清明已经完全取代寒食。清明是上坟祭扫的重要时间,如《帝京景物略》卷二记载,北京“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榼,轿马后挂楮锭,灿灿然满道也。”有的拜叩,有的上酒祭祀,有的哀哭,有的为墓地除草添土,有的烧纸钱,有的以纸钱压在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也”。正如民谚所谓:“无后人,一光坟”。明人张岱在《陶庵梦忆》中记载了“越俗扫墓”与“扬州清明”,对其“家家展墓”盛况有生动记述。不过,他们大多水路船行,“柁尾飘飘挂纸钱,出城都是上坟船”(见蔡云《吴歈》)。
明清时期,除了墓地祭扫外,为了适应宗族生活,民间还兴起了祠堂祭,继承了古代庙祭传统。古代只有贵族才有庙祭,明清普遍设立祠堂,清明节的祠堂祭成为宗族共同聚会的时机,有的地方称为“清明会”或“吃清明”。在祭祖仪式结束后,族长主持共商族内大事,申诫族法家规,最后会聚饮食。墓祭、祠堂祭传统持续至今。
除了上述内涵外,我们在清明时节不仅要回归故里祭拜祖先,同时也祭扫人文始祖、国家忠臣、英雄烈士,以清明作为重温历史、感恩先贤的重要时间。根据当下的实际情况,祭祀仪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鞠躬或叩拜因人而异,关键是“诚敬”二字。慎终追远、诚敬先贤,是一次生命伦理的教育。感恩,是社会共同的伦理基础,对亡故先人怀有一颗尊重之心和缅怀之情,是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人事春风
清明是致敬亡灵的节日,也是滋润生命,激发生命能量的节日。
韦应物《寒食》诗云:“清明寒食好,春园百卉开”。在莺飞草长的明媚春天,人们宜借祭扫出游郊野,欣赏美丽春光,在悼念逝者的日子里,抚慰生命、养护身心。唐人元稹曾高歌:“今年寒食好风流,此日一家同出游。”寒食清明赏花踏青,妇女儿童是游戏娱乐的主角。唐宋时期,寒食清明游戏活动主要是荡秋千、蹴鞠、放风筝、踏青折柳等。“美人寒食事春风,折尽青青赏尽红。夜半无灯还不寐,秋千悬在月明中”,薛能的一首《寒食》,精妙地写出人们在春天嬉戏的愉悦。杜甫《清明》诗云:“十年蹴鞠将雏远,万里秋千习俗同”,替蹴鞠与荡秋千,在唐代时已成为国人春天共同的“节目”。
至宋代时,城市兴起,市井文化发展,清明已然成为了“游园会”。“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囿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东京梦华录》卷七记载的清明节便是明证。到了明代的江南,“男女袨服靓装,画鼓箫船,如杭州人游湖,厚人薄鬼,率以为常”。扬州的清明节,还有货郎随行,随时摆出古玩与儿童玩具,供踏青人选择。明代的北京,清明时节儿童游戏甚多,有抖空钟(空竹)、打陀螺、踢毽子、放风筝等。清代北京人踏青娱乐主要是放风筝,人们各自携带纸鸢线轴,祭扫之后,就在坟前“施放较胜”。北京风筝极尽工巧,琉璃厂在清明时节有专门的风筝市场。传说曹雪芹就是风筝制作大师,据说他写有《南鹞北鸢考工志》,系统地记载了风筝的起放原理、扎糊技法、绘画要领,即扎、糊、绘、放“四艺”。曹氏风筝至今为京制风筝流派之一。
自唐以来,折柳带柳也成为了清明特别节俗。出城踏青人无不带柳回家,“插于门上”,说可以“明眼”驱邪。柳为春季应时嘉木,得春气之先,它是生命力量的象征,古人墓地一般种植柳树,“庶人无坟,树以杨柳”。由于扫墓折柳的人太多,宋人有诗劝告“莫把青青都折尽,明朝更有出城人”。明代北京,人们“是日簪柳,游高梁桥,曰踏青”。清代北方清明戴柳习俗,依然传承,俗谚:“清明不带柳,来生变黄狗”。带柳既是孝心的展示,也是生命力量的祈求。
悼亡祭祀与护生踏青,是从寒食到清明的千年主题。祭祀、纪念追寻的是祖先的足迹,以彰显子孙后代的孝义与忠诚,踏青娱乐是亲近自然,以获得身心舒展的愉悦与生机活力。
千年清明,清明千年。清明作为中国人的文化时间,为我们回归历史、重温传统,亲近大地、拥抱自然提供了周期性的时间制度保障。
清明常在,家国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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