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称,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网银行)在与一家互联网汽车消费分期服务平台合作业务中,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新网银行

银保监会表示,经银保监会调查发现,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是新网银行贷前调查不尽职;二是新网银行催收管理不到位;三是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融资成本。

对此,新网银行回应澎湃新闻称:“通报所指出的问题集中发生在开业初期,近一年多来,新网银行已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持续整改工作,目前主要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后续将以通报为新起点,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同时,新网银行表示,这次通报是对新网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一次把脉问诊。新网银行认真对待、深刻反思,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和指导。普惠金融的客群服务有着独特性,既需要先进的数字化风控技术去解决客户金融服务可得性的问题,还需要用更审慎的理念、更充分的交互、更完善的流程,带着更强的温度去做好普惠金融客群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客户服务。

四川新网银行是全国第3家互联网银行,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新网银行注册资本30亿元,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股东发起设立,是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7家民营银行,也是四川省首家民营银行。

关键词: 新网银行回应被监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