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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重庆建工公开信息显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德祥、总经理周进、董事会秘书窦波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4月29日,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发布《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称,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系公司关联方。2022年3月,新城置业以“建工二组团总承包工程项目”为标的开展竞选邀请。为承建该项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参加了上述竞选邀请,并于2022年3月25日按5000万元/家缴纳了竞选诚意金,共计2.5亿元。根据竞选邀请约定,在中选单位确定后,新城置业应在不迟于2022年5月30日退还未中选单位的诚意金。但新城置业对上述诚意金未能按时退还,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度发生额及年末余额为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0%。综上,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未按时退还诚意金,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损害了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新城置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1.3条等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唐德祥、时任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进、时任董事会秘书窦波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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