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日电(黄慧 孙事勇)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巡回法庭走进梅山镇沧州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当地村民叶某失火烧山案件。

2022年10月10日,叶某在农田开荒除草时,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并未作任何预防措施,因当日风大跑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叶某发现失火后积极扑火致脸部及手部受伤,随后附近村民及村干部陆续至现场将火扑灭。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有497.19亩,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80455.2元。

此案因烧山面积过大,涉及受害人数众多,被告人未做出相应赔偿,村民们急需得到法院的帮助,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同时,该案对提升群众防火一是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为达到办案与普法并重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到叶某所在乡镇梅山镇沧州村进行巡回审理。庭审中,审判长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整个审判过程井然有序,吸引了六十余名群众前来旁听。

庭审中,叶某自愿认罪认罚,表示将认真吸取此次教训,对失火的行为悔恨不已,会提高防火意识,自己也取得了部分村民的谅解,请求法院能够从轻处罚。法官对叶某进行了教育,并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日宣判该案。

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还向前来旁听庭审的村民们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并结合鲜活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