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3月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之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又在5月30日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警示,一同被处罚的还有两名当执会计师何亮亮、王小红。
上交所的处罚决定显示,众华所及注册会计师何亮亮、王小红在执行海欣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控制测试、函证、暂估工程款、新增贸易业务、推广服务供应商等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12.1.2条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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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众华所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员工人数近千人,CPA人数近500人,2022年业务收入为5.48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9371万元。但仅2021年,其服务的上市公司项目就有海欣股份、金力泰、巴安水务等6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海欣股份审计存五方面问题
经查明,众华所及注册会计师何亮亮、王小红作为海欣股份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存在五方面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按照计划分配的样本量实施现金与银行存款管理的控制测试。二是未对识别出的银行收付款未经恰当审批、推广服务采购发票跨期等控制偏差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未合理关注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发函未取得回函的原因,也未执行恰当的替代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二是未对多个当年注销的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暂估工程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期初已竣工验收、因存在结算金额争议而尚未完成审价的暂估工程款金额采取恰当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能从独立来源获取信息以印证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新增贸易业务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2021年公司新增贸易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9.02%,在了解公司及其环境的过程中未对该新增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也未就该新增业务模式下盈亏情形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推广服务供应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在抽取推广服务供应商查询工商信息时样本选取过程不规范,未发现样本中数家供应商于2021年度内注销的情形。二是未有效复核底稿中记录的查询结果,未进一步关注查询结果中数家供应商存在信息匹配错误、已注销、供应商名称错误等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何亮亮、王小红予以监管警示。
刚被上海证监局警示
此前,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牵头对众华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独立性进行了检查,并对其执业的部分证券期货相关审计项目进行了抽查。经查,众华所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和独立性方面存在多方面问题。
一是在人事、财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未充分实施统一管理。上述情形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二是质量控制不到位,存在部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到位、复核和咨询工作底稿记录不完善,个别项目审计报告日早于报告复核完成日期,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制度与准则不符,部分项目的归档日期超过报告日后60天,监控检查独立性不足等问题。
三是独立性管理不足,存在个别员工及其近亲属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个别IPO项目收费安排不合理、个别非鉴证业务与鉴证业务存在独立性冲突等问题。
执业项目上,公司在金力泰、海欣股份、巴安水务、创世纪等6家公司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问题。根据相关规定,3月2日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众华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官网自述,众华所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员工人数近千人,CPA人数近500人。据海欣股份公告披露,众华所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5.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5亿元。众华所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万元。
近三年,众华所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有:雅博科技虚假陈述纠纷案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圣莱达虚假陈述纠纷案承担连带责任;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案被3名原告连带起诉;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案被1名原告连带起诉。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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