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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观看《文安荆楚》第八期:爱心专座是否是可让可不让?
坐在了爱心专座上被要求让座,是否是可让可不让呢?
(相关资料图)
4月28日,上海地铁一名男子因坐在了爱心专座上,被一名孕妇坚持要求让座,因孕妇态度过于强势,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无独有偶。5月2日山东济南,一名孕妇让坐在爱心专座上的男子让座。男子称自己晕车,请对方坐在旁边的空位上。可孕妇却执意让男子让座,还拿出手机拍摄。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其实,近年来,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该不该让出爱心专座引发的争论屡见不鲜。有的网友表示:“坐其他地方可以不让,但是坐在爱心专座上就必须让。”也有网友表示,“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没有一条法律规定爱心专座就必须让坐。”
那么,爱心专座是否是可让可不让呢?爱心专座又称优先座、老弱病残孕专座,是指交通部门特别为有需要的乘客群体划定的座位。如《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再如杭州市也有类似规定。由此可以看出,设置“老弱病残孕”爱心专座具有明确法律要求,是公共交通运输主体在履行公交运输服务及管理职责时的具体措施。换一句话说,爱心专座是一个“法定座位”。
虽然并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爱心专座”必须让给特定群体,不让会有什么惩罚,但我们不能因此模糊爱心专座“专”的意义,如果爱心专座可让可不让,那么就失去了设立的必要。
道德是高标,法律是底线。“爱心专座”不能空有“爱心”之名,却无“执行”之力,必须制订出台更加具体的管理使用办法,明确爱心专座的性质与使用规范,为让与不让、坐与不坐的争议画上圆满的句号。
策划:徐维洲、曾智
编导:王淳、周婵
文字:吴野
主播:张岩
摄制:童湛 张静敏 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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